因公护照换发补发
2025-07-08 15:25

一、适用人员:

(一)持用的因公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持用的因公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从“领事服务-表格下载”里下载);

(二)2张证件照片(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

(三)护照原件(仅适用于护照换发情形);

(四)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可从“领事服务-表格下载”里下载)(仅适用于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补发情形)

(六)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公函(如系有关馆团工作人员)。

请注意: 国际组织借调人员因公护照换补发需由国内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使馆将根据国内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护照如在国外损毁、遗失或被盗,应由团组团长出具相关证明,相关人员向使馆申请旅行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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