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科技:瑞士创新政策的新进展及启示
2015-04-09 15:23

 

       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瑞士一如既往具有出色的革新力量、深具发展力的商业文化及高效率的劳动力市场,有高达49.4%的大学入学率,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此外,在高强度研发投资、科研机构与经济部门紧密合作、制度透明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表现卓越。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宏观经济、医疗和基础教育方面表现较好,在金融市场成熟性、技术准备和高等教育等方面有待提升。中国正在实施机构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创新政策方面理应向最具竞争力的瑞士学习。

  瑞士政府创新责任的拓展

  瑞士《联邦宪法》第64条规定:“联邦应推动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与创新促进法》(RIPA)保障宪法规定得到具体实施。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RIPA,联邦政府对“科学研究和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提供支持并减少职能重叠。基于新RIPA,联邦技术和创新委员会(CTI)从隶属联邦经济部(FDEA)的职业教育与技术局(OPET)独立出来,成为专司创新促进的联邦机构。

  依据RIPA,政府的创新责任已经由“单纯促进科学和创新”扩展到“将科学和创新政策与科学和创新过程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的发展进程”。为推动创新发展,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支持重点也明确放在了增强瑞士的竞争力、附加值和就业市场上。

  瑞士促进研究和创新的公共资金主要通过两个机构进行支持:国家科学基金会(SNSF)负责促进“以知识为基础的科学研究”,CTI负责促进“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

  SNSF主要资助五类项目:基础研究;奖学金;国家研究计划;出版基金;国际合作研究。CTI有五方面的法定任务:资助公司和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研发项目;提高对企业家精神的认知和辅导公司创办人;支持知识与技术转移(KTT),提高知识和技术应用价值;帮助设计促进国际创新合作项目;宣传瑞士经济的创新重要性。

  尽管SNSF和CTI的授权和核心任务不同且被清晰地分开,但由于研究和创新的内在联系,他们在促进瑞士创新发展上有互补的效果。

  由于政府重视创新经济的发展,CTI在联邦政府经济政策中扮演核心角色。2013年1月,联邦经济部与联邦内政部教育科研处(SER)合并为联邦经济教育科研部(EAER),下设联邦教育科研创新秘书处(SBFI)。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科研和创新的内在联系,整体上形成了教育科研和创新政策体系(ERI)。

  瑞士的技术转移战略

  2013年1月,CTI推出知识与技术转移(KTT)新战略,目的是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SMEs)与公共研究机构的创新合作提供一个高效的合作平台和长期的持续支持。KTT新战略主要包括三个关键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1)开通国家主题网络(NTNs)。NTNs是CTI建立的一个信息推送系统,将通过网站把已确定的与瑞士国民经济发展相关的重要创新主题发送给企业,并通过网络为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创新合作关系穿针引线。2012年,CTI通过多级评估,确定了于2013年1月率先推送的八个创新主题:碳复合材料、设计理念创新、表面创新、生物技术、食品研究、林业创新、光子学和网络物流。

  (2)建立创新导师制度(IMs)。“创新导师”就是帮助中小企业(SMEs)寻求和促成创新合作的联系人。从2013年1月开始,CTI将以委托方式为上述八个主题领域的企业聘用一批创新导师,为企业创新合作提供全程辅导服务。创业导师熟悉企业的创新需求,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并确定政府资助的可能性。

  (3)搭建基于Web的物理网络平台。随着创新导师制度(IMs)建立和国家主题网络(NTNs)开通,一个基于互联网物理连接方式的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将在瑞士境内形成。在这个人机交互的界面平台上,企业和科技界人士可建立创新联系并进行互动,中小企业可以谈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联系人可以参与信息的维护,为企业集中参与未来重点发展项目和讨论技术需求提供了交流空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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