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办签证的情形
2017-08-29 05:15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一)过境免签

  1、24小时直接过境免签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可免办过境签证。

  外国人持联程且已定妥联程座位的机票,在24小时内乘坐民航飞机过境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可免办过境签证,但须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2、72小时过境免签

  53国公民(详见国家名单)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可免办签证自有关航空口岸入境,并在免签停留区域停留不超过72小时。

  适用口岸:广州白云机场、成都双流机场、重庆江北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昆明长水机场、桂林两江机场、厦门高崎机场、武汉天河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青岛流亭机场、长沙黄花机场

  适用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白俄罗斯、摩纳哥。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应当在办理订票或者值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由航空公司向有关机场边检口岸申报,边检机关经审核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为其签发临时入境许可。航空公司应当在乘客登机前确认该乘客符合过境免签条件。

  政策详情可参考:http://www.mps.gov.cn/n2254996/n2254999/c5977651/content.html

  3、144小时过境免签

  53国公民(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名单)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和座位前往第三国家(地区)的联程机票,可

  (1)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及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或者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过境,可选择上述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并可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免签停留144小时。

  (2)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铁路西客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或者河北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秦皇岛海港过境,可选择上述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并可在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行政区域免签停留144小时。

  (3)从辽宁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过境,可选择从上述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并可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免签停留144小时。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境外办理赴上述地区的手续时,仅需向值机的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出入境证件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即可,承运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将按规定在抵达上述口岸前向边检站申报。边检站经核查准许后,在外国人抵达口岸时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政策详情可参考:http://www.mps.gov.cn/n2254996/n2254999/c5977739/content.html

  (二)前往珠三角、海南岛、桂林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游,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3、东盟10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菲律宾)旅游团(2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资质审定的旅行社组织接待,从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停留不超过6日。

  (三)新加坡、文莱、日本公民

  新加坡、文莱、日本3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但以下情况需事先办妥签证:

  1、持普通护照赴华旅游、经商、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超过15天;

  2、持普通护照赴华学习、工作、定居、官方访问、采访报道。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

  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2个月。

  (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

  (六)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者。持D字、J1字、Q1字、S1字、X1字、Z字签证入境并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办妥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七)双边协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者赴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国领事服务网上相关信息http://cs.mfa.gov.cn/zlbg/tyxy_6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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